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河北省协调联络组移交问题办理结果反馈清单
  发布时间:2018-07-03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河北省协调联络组

移交问题办理结果反馈清单

 

承办单位: 涿鹿县人民政府   交办时间:20186232155   交办编号:X130000201806230039

交办问题

张家口市涿鹿县卧佛寺乡水关口村涿鹿县银鑫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平堡村明峰实业有限公司和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开采废渣、废石时未采取抑尘措施,乱堆乱放,扬尘严重。

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20186232155分,我县接到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张环督改办[2018]187号)通知,中央环保督查组移交群众举报问题(受理编号X130000201806230039):有群众举报张家口市涿鹿县卧佛寺乡水关口村涿鹿县银鑫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平堡村明峰实业有限公司和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开采废渣、废石时未采取抑尘措施,乱堆乱放,扬尘严重。接到举报后,我县立即组织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86232335分对被举报的三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涿鹿县明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太平堡制灰用灰岩矿,位于卧佛寺乡太平堡村东南。法定代表人冯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73184094569H20079月市环保局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6月通过了张家口了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731-0045-17,有效期20178182019622。明峰公司2007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分别于2012年办理延续手续,2017630由市国土资源局再次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7002011067130114783,有效期为201763020201229。企业生产设备有破碎机、筛分机、传运带等。污染防治设施有密闭彩钢,布袋除尘器等。2018530,根据省督察组反馈意见,县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进行了查处,针对该企业治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立即采取了彻底断水、断电措施。201862,企业厂区内的原料等已全部清运,对易造成扬尘的物料全部完成覆盖。2018623经现场检查,企业已断水断电,未生产,完成了现场清理及对物料的覆盖。涿鹿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卧佛寺乡大斜阳村,企业东矿区位于太平堡村南,法人赵启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13073173142347XT,采矿许可证C1300001011067110119147,排污许可证9113073173142347XT001P,有效期自2017103120201030。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5万吨每年,矿区面积0.3845平方公里。该矿属于在建项目,正在建设首采平台。2018623经现场检查,该矿未生产,物料已覆盖。涿鹿县水关口铁矿名称为河北省涿鹿县水关口铁矿详查项目(探矿),正在进行勘探。探矿权人为涿鹿县银鑫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单位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一局五一六队。根据要求探矿权人每半年向国土部门申报一次勘查工程,同时提交勘查工程进度有关图件等资料,并由国土部门实地检查工程情况,通过实地巡查核实,不存在以采代探违法行为。2018623经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矿未生产,院内部分废渣未覆盖,举报部分属实。县环保局要求企业立即对矿石进行覆盖,生产前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生产。